【润心德育·法治教育】与法同行,做新时代阳光好少年——记南通市东方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第十四周升旗仪式
【润心德育·法治教育】与法同行,做新时代阳光好少年
——记南通市东方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第十四周升旗仪式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法治意识,推动校园法治建设,5月8日,东方中学举行了主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争做拥有‘四个自信’的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十四周升旗仪式,仪式由初一宣讲团徐王梓同学主持。
【升旗仪式】
当雄伟的国歌奏响,鲜红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迎风飘扬。同学们立正、敬礼,面向国旗表达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和崇高的敬意。
【法治讲话】
我校特邀法治副校长——通州湾示范区检察院的谢旺旺检察官走进校园,为全体师生开启了法治宣传教育周的第一讲。谢副校长从“法律和我们的生活联系有多紧密”、“《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规定”以及“面对诱惑和侵权事件又该如何做”这三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谢副校长结合青少年违法犯罪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讲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后果,告诫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最后,谢副校长送上寄语,愿同学们能够学好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心中有信仰,思想不迷航。希望同学们学习法治思想,增强宪法意识,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全面“遵法、学法、守法”的法治校园做出努力,争做拥有“四个自信”的青少年!
文字:陈欣
图片:政教处
审核:曹金花
二审:周国圣
签发:邵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