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一、体检对象:2024年申请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并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
二、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
5月12日至5月19日(上午7:00~10:00)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
6月26日至7月3日(上午7:00~10:00)
第三批次体检时间:
10月31日至11月7日(上午7:00~10:00)
申请人通过电话预约体检时间。预约电话:68298990。
三、体检地点:南通市瑞慈医院门诊三楼体检中心(南通市星湖大道2000号)。
四、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根据指定的体检时间到达参检地点,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参加体检。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2.体检内容:内科、外科、五官科(含嗅觉)、口腔科、B超、胸片、心电图、血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规)。
3.体检前一天晚上清淡饮食,避免劳累,禁酒。体检当天清晨空腹(禁食、禁水)。近视者请佩戴眼镜。尽量穿宽松的衣服,女同志请勿穿连衣裙和连袜裤,以方便检查。
4.长期服用降糖药、抗高血压药的参检人员体检当日可按时服药,但尽量少喝水,体检时向医生说明服药情况。
5.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6.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前台。
7 . 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收费标准为15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收费标准为250元/人,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在体检现场收取。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2.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凡初检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医院通知本人,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者视作放弃申请。
3 .所有人员的体检表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收取、归档。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