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论文评比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7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南通市陶行知 南 通 市 教 育 学 会 通陶研(2010)7 号 通教会(2010)2 号 于第四届教师专业长优秀论文评比的具体办法 各县(市、区)陶研分会、教育学会、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通教办师[2010]3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论文的科研学术质量,南通市陶研会、南通市教育学会将具体组织实施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论文评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为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加强监管,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四届论文评比的主题是“高效课堂”。   二、各县(市、区)及有关学校如需对教师作培训指导,请接此通知后提前与市陶研会秘书处联系,市陶研会与教育学会可组织专家作必要的辅导,以提高论文参评质量。   三、参加论文评比的对象为各县(市、区)及市直的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的教师。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单位)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希望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均要参加,并鼓励40岁以上的教师积极参加,将各自在“高效课堂”研究中的成果进行总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凡参加者每人限报1篇,并为单独完成(不得有第二作者),每篇需缴纳评审费30元。   四、参评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每篇需一式两份(按份分别装订)。一份有单位、姓名标署,另一份不署单位、姓名。提交的论文一律不得在文中透露与本人有关的信息,否则作弃权处理。所有参评论文,均为打印稿,首页左上角须标有“南通市第四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字样(楷体小四号)和“作者任教学科类(例如,作者任教学科:小学语文)”字样(黑体小四号),论文标题一律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   五、各县(市、区)参评论文及电子文本和评审费请以学校或乡镇为单位,于9月30日前送达县(市、区)陶研分会秘书处;市直学校论文需于9月30日前送达市陶研会中教专委会秘书处。各县(市、区)陶研分会、市陶研会中教专委会秘书处需将两份论文分开同时整理、编号:幼教类序号为A1、A2、A3……;小教文科类(含小学语文、思品)序号为B1、B2、B3……;小教理科类(含小学数学、科学)序号为C1、C2、C3……;中教文科类(含中学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序号为D1、D2、D3……;中教理科类(含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序号为E1、E2、E3……;英语类(含小学和中学英语)序号为F1、F2、F3……;艺体类(含小学和中学音乐、体育、美术)序号为G1、G2、G3......;职教类序号为H1、H2、H3......,并用Excel打印好目录(分序号、姓名、单位、标题、作者任教学科、作者联系电话、备注共七栏),目录中的序号、姓名、单位、标题、作者任教学科、作者联系电话必须校对无误。然后将参评论文一式两份(按序号由小到大分开)、目录和评审费于10月12日前统一送市陶研会秘书处,目录及所有参评论文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本(E-mail:ntjjmszl@163.com)。逾期不予办理。   六、南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采取专家匿名评审的办法,严格按评审要求和程序规范操作。严禁抄袭或请他人代笔,如发现有抄袭者(文章40%以上文字为抄袭,即认定视同全文抄袭),5年内取消参加该活动的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七、获奖奖次额度及认定:一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1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省级发表;二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2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市级发表;三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3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县级发表。   八、预评出的一、二等奖将上网公示。评奖结果南通市教育局以文件形式公布,颁发盖有市陶研会、教育学会联合盖章的证书,市教育局师资处审核备案。 特别提醒:
  我校教师参赛论文请于9月15日之前发至教科室黄夏炎主任电子信箱 nttxhjk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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