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5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转发《2015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团苏委联〔2015〕38号
关于开展2015年 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团市委、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自2005年开始实施的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项目,截至2014年已累计筹集助学金13623万元,资助39532名家庭困难的大一新生梦圆大学。活动的开展,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品牌工作。为使热心青少年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更加深入的了解、认可、参与“圆梦行动”,帮助更多家庭贫困、成绩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够圆一个大学梦。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圆梦进行时,微爱行动“益起来”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8月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慈善总会 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联合主办单位:现代快报、江苏教育频道 四、活动安排 (一)微爱传递,结对助学“益起来” 大力宣传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公益理念,充分发动青联、青商会等各类青年社团和青年组织,整合青年文明号等各类社会资源,积极运用新媒体,宣传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意义和参与方式,广泛动员各方社会爱心力量的共同参与,以结对助学的形式,资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2015年应届大学新生。 1、资助标准和对象 2015年江苏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中品学兼优考入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人。助学金申请者应符合如下条件: (1)年人均收入在4000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孤儿,贫困残疾人、单亲家庭,城乡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遇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致生活困难家庭。 (2)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优良。 (3)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助学金资助。 (4)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二类本科以上大一新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资助范围之内)。 (二)微爱积聚,捐岗助学“益起来” 动员全省爱心企业为贫困学子提供爱心助学岗位,让贫困学子在爱心岗位上,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取大学学费(建议薪资标准2000元/人),使得广大贫困学子在获得经济资助的同时得到励志教育。 1、受助对象 (1)年满18周岁,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 (2)曾受过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资助的在校大学生 2、岗位要求 各地在征集爱心助学岗时要确认用人单位资质,征集的岗位要适合大学生勤工助学,用工行为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受助对象的人身安全。 (三)微爱回应,励志感恩“益起来” 各地要充分挖掘“助人自助”的典型人物、感人故事,通过团委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方式,分享曾经受资助学子的成长、回馈社会经历,受助学子爱心助学岗勤工俭学体验,鼓励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励志生”晒心声晒心愿以及和爱心人士幸福互动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圆梦行动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展现新时期、新形势下受助学子自强不息、勇于践诺、感恩社会、回报祖国的精神风貌。 (四)微爱众筹,人人微捐 “益起来” 各地要充分调动各市、县(区)团委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实施机构的积极性,强化活动宣传,在人流量比较大的商场超市、公园、地铁、车站开展帮助贫困学习圆梦大学的微捐众筹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积极参与帮助贫困学子圆梦大学的募捐活动。不断探索新媒体推进青少年公益事业的募资方式,通过众筹平台筹资并宣传活动。 (五)微爱快递,爱心走访“益起来” 结合全省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各级团干部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开展走访慰问受助生活动,走进学生家庭,走近青年,与青年学子交朋友谈心,将资助款送到他们手中,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建立长期联系,跟踪服务学子成长成才。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各地按照活动统一主题和部署,做好圆梦行动的宣传工作;告知参与方式和资助标准;做好贫困学子助学金申报工作,经初步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至所在地团县(区)委领取《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征集爱心助学岗。 第二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各地开展爱心助学款的募集工作;县(区)、市级希望工程机构逐级审核受助生申报材料,受助学生名单要在学校、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核对无误后于8月15日统一由团市委将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件上报省青基会;组织自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受助生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勤工助学实践;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爱心故事,上报省青基会并进行媒体宣传。 第三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省青基会统一下拨圆梦行动助学金,各地举行助学金集中发放仪式,做好助学金发放、走访慰问受助生活动和有关跟踪报道工作。 第四阶段:9月上旬,各地希望工程工作机构要逐级上报受助学子的助学金申请表、助学金签收单、感谢信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省、市、县(区)希望工程工作机构各留存一份。 六、工作要求1、精心组织,上下联动。2015年圆梦行动是团省委、省青基会重点部署,各市统一联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各地作为系列活动的具体承办方,要根据活动整体部署,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突出统一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实施全省联动。各市、县(区)资助的学生统一纳入“2015江苏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管理范畴。 2、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社会知晓面,主动加强与电台、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的合作,注重运用微博、微信、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新媒体,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爱心故事,包括家贫志坚、自立自强的阳光学子,以往受过资助现在感恩反哺社会的励志青年以及爱心捐方等。真实、及时提供图片、文字、视频等素材,积极配合省级媒体进行“圆梦行动”新闻采访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助人自助的新型青少年公益理念,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广泛发动。各级希望工程机构要充分发动各方社会爱心力量,充分整合各地青联、青商、民间公益组织、草根组织等资源,通过爱心人士结对助学、爱心企业捐岗助学,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公益助学活动,传播公益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圆梦行动”,关注青少年公益慈善事业。 4、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各级希望工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根据圆梦行动的时间节点安排,认真落实好受助学生的组织动员、报名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困中选困、优中选优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5、综合评估,考核分配。今年将依据各市宣传发动报名人数、各市自筹资助名额、募集助学岗位数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后进行省级资助名额的具体分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团省委年度考核内容。 省青基会联系人:鲍敏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10号楼 联系电话:025—86552199,邮编:210013 电子信箱:jshope.org@163.com 附件:1.2015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大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doc 2.2015年江苏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受助生汇总表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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