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天星湖中学食堂员工守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食堂员工守则

一、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准时开放窗口出售饭菜,并确保所售饭菜的质量、数量,严禁出售过期、变味、变质、不洁食物。

二、向师生员工等出售饭菜一律使用一卡通(除停电外),不得擅自收取现金后出售饭菜。

三、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衣服),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上岗证。

四、食堂工作人员在切菜、洗菜、烧菜、分菜和出售饭菜过程中严禁吸烟、吃零食,售饭菜前必须洗净双手。

五、食堂一切用具物品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齐,工作间、餐厅每餐打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平时各自管好自己的卫生包干区。

六、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准其进入食堂工作区,也不得准其在食堂工作区用餐。

七、热情对待每一位师生,杜绝与师生发生争吵。食堂员工之间如制造事端,发生争吵、打架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当月工资额的10%—30%,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作辞退处理(被辞退者在被辞退后的养老保险金由其自己负责缴纳,学校不再承担)。

八、绝对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熟悉操作流程,操作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九、食堂资产为国有资产,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私自占为己有,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本守则食堂员工共同制定,签字后共同执行本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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